为进一步充实柳州市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柳州市消防救援局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
(一)灭火救援员51名(男)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持有B2以上驾驶证,持有A1、A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通信员4名(男)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接处警调度、会议保障、灭火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通信设备维护使用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四)消防文员5名
负责承担相关专业岗位工作以及日常公文处理、档案整理、消防宣传、数据统计录入、会议后勤及各类台账管理,协助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年龄为18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无酒驾醉驾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优先录用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
2.具有篮球、游泳、攀岩、田径等体育特长,具备国家相关证书;
3.具备消防、化工、地震、水域、通信等领域有相关专业技术和实战经验或者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
4.拥有B2、A1、A2驾照,掌握大型车辆和机动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持有相关专业证书且经验丰富的;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下类情形的,不得录用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本人被立案调查,判处刑罚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9.在本单位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累计入职达 2 次以上,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0.形体异常、有纹身、有隐性慢性疾病(如痛风、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不适合高强度剧烈训练运动的)。
三 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等,最低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以上;最高工资达到7500元/月以上(含五险一金);工资将根据学历、服役年限、专业技能等评定等级工资,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最低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以上;最高工资达到6400元/月以上(含五险一金);工资将根据学历、服役年限、专业技能等评定等级工资,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
3.实习期为三个月,按照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考核通过且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按正式工资发放。
二、其他待遇
1.专职消防员执行轮休制,在执勤力量允许的前提下,每月轮休8天,同时享有年假、婚假、陪护假和育儿假等待遇。参加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享有5天年假;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有10天年假;工作满10年以上的,每年享有15天年假。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消防文员实行常规工作日作息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统一购买“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
4.加入工会组织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元旦、春节、中秋发放节日慰问品,每年组织优秀队员带薪疗养。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入党、学车辆驾驶(B2)以及无人机驾驶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同时享受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优待政策。
6.入职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队员,可逐级晋升副班长、班长、副分队长、分队长、站长助理、副站长(副指导员)、站长(指导员)等职务。
四 招录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25日18时截止。报考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符合放宽年龄的,请填写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信息页)。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材料审核
招聘工作组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步资料复核、体能测评、现场面试、心里测试、体检等。 应聘者在参加考核测试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对应岗位学历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体育、通信等特长或工作经历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附件1《体能测试健康承诺书》(需签名按手印,考核必备);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留存。
三、测评
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需签署体能柳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第二期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拒绝签署的不予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 1.体能测评(60%):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俯卧撑(次/2分钟)、10米*4往返跑(秒)、立定跳远(米)。报考人员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体能测试。专职消防文员男子同上、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三个项目,800米跑(分、秒)、仰卧起坐(次/2分钟)、跳绳(次/1分钟) 任一单项得分为0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只测试一次。(标准见附件2、附件3) 2.面试(40%):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个人特长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笔试:消防文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与日常办公业务能力。 5.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4月28日-4月30日内组织开展。 6.测评地点: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具体地点。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7日 2.标准:专职队员统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标准执行; 3.费用:报考人员所产生的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保留好体检发票,录用签订合同后由所在单位报销,未录用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复检:体检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的将及时反馈到招录对象本人,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对现场已进行复检的项目不再另外进行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5.候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招录对象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经审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征信报告显示严重失信行为的招录对象,将直接取消其招录资格。
六、录用公示
录用公示时间:2026年5月17日-5月20日(3个工作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签订无隐瞒与岗位相关健康状况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6年5月20日-7月20日。
(二)拟招录人员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间休息事宜由培训队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如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4.存在身体不适应该岗位工作以及隐疾慢疾的;
5.不服从管理、思想不端、打架斗殴等违反集训队管理规定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培训期间产生的人员空缺,结合考生报考岗位和意向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